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号)要求,我校学生开学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24日。为切实做好在读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因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落实教育部、湖南省关于延迟开学的有关通知精神,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措施,做好在读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在读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二、组织管理
在中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相关各二级学院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在读学生因春季延期开学赴国(境)外交流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归口管理,有序开展;安全为主,交流为辅。
四、具体分工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与外方相关项目院校/合作方保持沟通,获取合作院校最新开学、入境政策,调整项目执行计划,及时通知项目学生并做好相关工作预案。
2、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相关二级学院做好春季未成行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安排。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将因春季延期开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调整情况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五、主要措施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国家公派项目学生延期派出和延期回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停止所有未出行寒假项目的派出,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外方合作院校/合作方的意见,做好项目的改期、退出等相关手续。改期项目在疫情结束后,与外方协商好再执行。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做好寒假已派出项目学生在国外及回国后的跟踪,及时通知项目学生学校延期开学的决定,并请学生与所在学院保持联系按照学校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相关安排返校,不得提前返校。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指导春季拟赴国(境)外攻读学位学习或交流学习的学生及时掌握留学目的国和目的院校有关入境和开学的政策,并做好不能成行的预案。
5、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相关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春季未成行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培养方案和相关安排。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正常开展暑假和秋季出国(境)项目的报名和申请工作,提前做好疫情解除后的项目派出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