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外籍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落细教育部、湖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各项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察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外籍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管理
在中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职工医院及相关各二级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外籍教师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相互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四、具体分工
1、外籍教师所在二级单位指定专人与外教联系,每天了解其动态情况,包括当前所在地、是否去过武汉、是否有咳嗽、发烧等新冠肺炎症状等,并按要求及时将信息报人事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时将二级单位反馈情况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职工医院为外籍教师提供疫情期间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如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如有疑似症状患者出现,要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处理或送防疫指定医院治疗。
4、党委宣传部加强舆情监控,如发现涉及外籍教师相关舆论,及时与党委保卫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相关二级单位联系沟通,妥善处置。
5、党委保卫部按照学校中方工作人员同等要求加强对外籍教师疫情期间出入学校的管理。外籍教师凭有效护照、工作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出入校园。
五、主要措施
1、将外籍教师统一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机制,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各相关二级单位建立防疫工作微信群、QQ群,确保信息畅通。
2、加强防疫宣传,对在校外籍教师要嘱其尽量不要出门,如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上报并就医;对离校外籍教师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并嘱其不必提早返校,等待学校具体通知。
3、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就地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并迅速上报。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为止。
4、对于由外国政府或外国驻华使领馆正式提出的撤侨要求,根据外交部的统一安排,配合外交部领事司会和地方外事办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个人提出回国者,原则上尊重个人意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回国手续。
5、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各相关二级单位加强与外籍教师的沟通,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避免外籍教师因恐慌发布不当言论。
六、疫情解除
国家宣布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外籍教师的各项工作安排,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