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 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 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负责学院推荐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院可结合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2) 申请学院应于1月10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本学院与国外签署的院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纸质版交至国际处(国际处项目办202),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liuxue@csu.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
二、选派对象
1. 按需选派有关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 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 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申请时需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入学通知。
6. 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年1月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六、申请受理办法
请各有关学院及申请人于2021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校内公派申请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学院申请。
欢迎我校有关学院、研究机构、智库、从事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员申报。
七、联系方式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黄老师
电话:0731-88877845
邮箱:gongpailiuxue@csu.edu.cn
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刘一
电话:010-66093939
邮箱:ouyafei6@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