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经两国教育部协商,双方将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受到两国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与法国国际教学研究中心(CIEP)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根据协议规定,将选拔45名汉语语言助教赴法国进行为期10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选拔时间:
2015年10月20日(一)~11月20日(五)
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身份。助教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学校读书。
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
3、母语为中文,中国国籍;
4、年龄20~30岁;
5、在校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
6、法语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非法语专业需取得法语B1级别;
7、在外语教学法,课堂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
8、能适应国外长期生活;
9、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选拔程序:
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审核之后,择优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录取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根据CIEP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单。
费用:
根据项目要求,候选人需支付500元项目报名费。正式录取后,项目参加人需另支付5500元项目管理费。
派出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
拟定于2016年9月中下旬派出,至2017年4月30日。派出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5-15课时;工作合同期为7个月,当年10月至次年4月;每月工资约为964.88欧元,税后工资为794欧元,累计发放7个月;享受法国医疗保险;住宿自理(可申请法国政府的住宿补贴);往返机票自理。
其他:
被推荐人按要求真实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在截至日前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将申请表格在申请截至日期前交至我校国际处审核后,统一办理校内签字和盖章)
报名费请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必须用全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601738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韩颖、潘佳仪
电话:010-66418220转820、803
传真:010-66414056
邮件:hanying@ceaie.edu.cn;
panjiayi@ceaie.edu.cn
咨询电话:张燕老师88830540(本部计算机楼306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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