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通知,2016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启动,激励港澳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奖学金类别及标准】
开放名额:面向所有在校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申请时间】
即日起-2016年12月15日16:00
【申请材料】
A. 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附后。
B. 在校期间的成绩单(请向所在院系教务申请,并盖教务章);
C. 其他有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申请办法】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港澳台学生于2016年12月15日16:00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校本部、铁道校区港澳台学生递交材料至:校本部计算机楼310室
湘雅校区港澳台学生递交材料至:湘雅医学院新校区教学楼后动712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877515
申请表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