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继续蔓延,在国内疫情呈现出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特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风险加大,防控任务艰巨。为确保外籍教师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按照《中南大学今冬明春疫情防控整体方案》要求,特制定《寒假及春季外籍教师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组织管理
在中南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聘请,谁负责”的原则,将外籍教师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方案,实行“一人一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寒假及春季学期外籍教师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分工
(一)、各二级单位承担本单位(聘请/邀请)外籍教师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指定专人与本单位外籍教师联系, 沟通情况,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好突发状况。
(二)、人事处、国际处相互配合,负责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主管上级单位报告疫情防控工作。
(三)、学校职工医院按部门需求,为外籍教师提供疫情期间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如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联系核酸检测,对疑似症状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转指定场所/医院隔离、治疗。
(四)、宣传部加强舆情监控,如发现涉及外籍教师的相关舆论,及时与相关单位、人事处、国际处及保卫处联系沟通,统一进行处置。
(五)、保卫处按照学校中方工作人员同等要求对外籍教师进行疫情期间出入学校的管理,外籍教师凭有效证件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出入校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各二级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树立阵地意识,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疫情防控思想不松懈、机制不走样、队伍不松散,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行出行报告制度。进一步强调外籍教师非必要不出湘、出市,非必要不出境。外籍教师拟出境或出省、市前,必须向所在二级单位书面报告。外籍教师不得前往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须本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审批,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由国际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处审批。
(三)、加强返长人员管理。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返长外籍教师摸排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从国(境)外、中高风险区或有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地区返长外籍教师的排查工作,动态掌握返长外籍教师返长前健康状况、旅居地及其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处置。
1.从国(境)外返长外籍教师,须主动向所在二级单位及当地社区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如拟入境时间、航班、口岸及健康状况等),按照单位和社区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入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14天居家隔离,出示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及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返校。
2.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长外籍教师,核酸检测阴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7天居家隔离后再次核酸检测阴性,并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返校。
3.与从国(境)外、中高风险区或有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来长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密切接触的外籍教师,须参照上述返校要求执行,同时提醒上述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四)、做好滞留境外外籍教师的关爱工作。各二级单位须加强对在聘但因疫情防控仍滞留境外的外籍教师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安排好他们的业务工作,尽可能的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质,给与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引导外籍教师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提倡在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加强涉外舆情监控应对。各二级单位、人事处、国际处要加强与外籍教师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疫情防控信息和疫情防控物质,避免外籍教师因恐慌发布错误信息和不实言论。
(七)、其他事项。其他拟来校工作、访问的短期外籍人员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外籍人员/教师隔离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