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及有关文件精神,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特明确境外返回办理流程及要求如下:
1.境外学生申请返回,均须填写《中南大学在读学生境外返回信息表》并附外方导师或外方学校书面同意函,报所在二级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审批,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2.国家公派项目学生还须参照公派留学规定,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附中外方导师或外方学校同意函,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通过后再由学生自行报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并由教育处(组)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3.经批准后,境外学生须提前2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严格做好返程期间的自我防护,在到达国内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服从检查人员的防疫隔离安排(集中隔离或返回其所在居住地社区隔离)。
4.境外学生须遵守国家的相关防疫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获准返回其所在居住地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安排,不得擅自返校。
5.凡违反国家相关防疫政策和长沙市《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返回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后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的,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政府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中南大学在读学生境外返回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