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扩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资助规模并对相关申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在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
1.精准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设立“双一流”高校建设专项。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围绕学科建设进行项目申报。
2.鼓励创新,支持中外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设立特色学科专项。引导未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本单位特色学科为依托进行项目申报,发挥学科优势,引领国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
3.聚焦高精尖缺,加大对国家重点学科及领域资助力度,设立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为服务国家重点领域,支持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以实验室为主体通过高校申报项目。
4.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推动中美人文交流,设立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专项。
二、项目申报时间
在2018年9月份项目申报基础上增加一次新项目申报。请有意申请的二级学院于3月8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国际处邮箱gongpailiuxue@csu.edu.cn。
1) 《项目申请书》;
2) 经单位(校级)主要领导签字的推荐意见电子版;
3) 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4) 项目管理办法;
5)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6) 其他相关证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4-5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5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三、实施范围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施。具体如下: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流建设高校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新申报项目3项。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可围绕本单位“一流”学科进行申报,可新申报项目2项。(我校可申报项目2项)
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
(二)特色学科专项
面向全国未入选“双一流”建设的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施。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可新申报项目1项。
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特色学科专项”。
(三)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可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额外申报1项(如设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申报)。可新申报项目1项。(我校可申报项目1项)
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四)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专项
面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医学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的高校,重点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我校可申报项目1项)。
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专项”。
四、人员选拔
各单位需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9年6月20-25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面试(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9年7月公布。
五、人员派出
2019年7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注:1.本办法作为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补充,项目申报办法、人员管理等参照原实施办法执行。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将于2019年5月公布。
2. 2018年9月已申报并获批新项目的单位此次申报时按照上述要求做相应核减(如一流建设高校已获批2个新项目,此次新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个)。
相关信息请参阅官网信息: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6
六、联系方式:
1. 项目申报有关事宜,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肖潇: 010-66093974
杨立国 010-66093947 cxxm@csc.edu.cn
传真: 010-66093945
2.、人选网报有关事宜,请联系我校国际处:
黄老师:0731-88877845, gongpailiuxue@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