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26年10月1日-21日进行网上申报,请意向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做好项目设计、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等工作。
一、项目说明
我校今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不含执行到期申请继续执行项目)。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精准聚焦、突出特色、交叉融合”的原则,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
二、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三、新项目申报时间材料说明
1.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8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gongpailiuxue@csu.edu.cn进行材料初审,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
1)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供上传系统申报使用)
2)经单位(校级)主要领导签字的推荐意见电子版
3)项目各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中/外文扫描版)
4)项目学费明细(如有)
5)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
2. 2026年9月底前,经校内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3.留基委网申时间:2026年10月1日0时-21日14时,项目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项目评审/评估:2026年11月-12月
四、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说明
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负责单位需进行年度总结,于10月1-20日通过https://sa.csc.edu.cn/project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执行期为2024-2026年度的项目说明:
1.整体执行率低于50%的,到期后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整体执行率等于或高于50%的,到期后可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续期申报,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https://sa.csc.edu.cn/project),可对原项目立项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办黄老师
电话:0731-8887 7845
邮箱:gongpailiuxue@csu.edu.cn
地址:校本部图书馆2楼国际处202
(一审:欧阳靖,二审:黄彦凝,三审: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