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国际学术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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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实行预报和申报审批手续。预报包括重大国际会议及一般国际会议的预报。按照教育部会议预报制度,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通过教育部初审的会议申请,原则上不再受理。
1.重大国际会议预报:重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人文社科类会议;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类会议。会议主办方应于会议对外承诺或宣布开会的前一年9月填报下一年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将会议计划发邮件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一般性国际会议预报:应于每年9月底预报第二年上半年召开的国际会议;每年2 月底预报当年下半年召开的国际会议。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发邮件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主办单位在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之前,至少提前三个月履行会议申报审批手续。
国际会议实行下列审批制度:主办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拟文件、学校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签,最后上报教育部审批。审批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教育部批件转交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收到批件后,即可进行筹备工作,但在收到批件之前,暂不许诺外方。重大国际会议由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主办单位为外籍与会人员办理来华签证手续。请填写《中南大学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上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转呈主管校长审批。审批后由主办单位将邀请函寄给与会者。
四、主办单位在会议举办之后应参照《国际学术动态撰稿要求参考》撰写学术性总结,于会后1个月内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寄交《国际学术动态》编辑部。相关表格及要求请登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五、请各有关院系和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15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附表),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谢红应
电 话:88879256
电子邮件:hongying@csu.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9月10日
附表:2015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