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中大外字“2018”47号)已经2018年3月28日第八次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原《中南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外字[2015]103号)及旧的因公出国(境)申报表相应废止,即日起启用新的《中南大学处级及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境)申报表》、《中南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和《中南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表,新的申报表请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特此通知!
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0一八年四月四日
附件:《中南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